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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个日日夜夜,我还未能成功化形。
是他,每日笑眯眯洗手做羹饭,把我团成个小毛球护在怀里,哼着歌哄我睡。
旷野星空之下,是他温柔的歌声,伴我入眠。
他让我骑在他的脑袋上,笑着说我是他的狐狸帽子,带着我天南地北地闯。
族人时常笑话他,说他“耙耳朵”,不光听老婆的,更是女儿奴。
“一个声名在外的大战神,怎么的天天急着着家,做饭给女儿吃。战刀都当菜刀用了罢。”
他总是哼一声,瞪那人一眼,
“你懂个屁,老子乐意。”
“父亲,母亲,”我低头顺目,对二人匆匆一礼,
“我忘了取东西,你们先去喜台照应宾客。”
“你这小糊涂,这么重要的日子还忘东忘西!”
母亲刚要开口唠叨,就被父亲拖着走,
“那你快去快回。”
我看着他们奔向幸福的背影,步伐轻松愉悦。
他们的快乐如此张扬,跟头发丝里,都充满希望。
我回头,去屋里取......
父亲的刀,和我的剑。
我的夫君不是尊贵的九尾狐族。
只是个野地里的妖怪,看着病殃殃的,也没有家族撑腰。
甚至连脸都整日隐藏在阴影里,就算穿了九尾狐族高贵的喜服,也撑不起那派头。
可我偏偏要选他。
喜台上,新娘姗姗来迟,他也不着急,阴沉而孤僻地站在角落。一言不发,一人独立于这盛大喜宴之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族人窃窃私语。
我的父亲对他很不满意,可他太过宠我,还是许了这一桩婚姻。
“你以后可得对临溪好,”他毫不客气地提点新婿,眉头皱得死紧:
“不然整个九尾狐族,都将是你的敌人!”
新婚之时说这样的话,显然很不给新郎面子,换谁都该有脾气了。
夫君却像个木头,冷冷淡淡站在那儿,丝毫没有不悦。
“......哼。”
老丈人擦身而过,看我手里提了刀和剑,一脸不解,
“傻姑娘你这是干什么呢?你拿的是......我的刀?”
他虽惊讶,语气里却还是宠溺,
“宝宝,快快放下,大喜的日子,这刀可锋利了,当心伤了你!”
我亦未答他。
只是将刀轮圆了奋力一丢。
刀锋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这个场景我在梦里演练了无数次,而真的来临。
——我的手比我自己以为的还要稳。隔着二人,夫君将父亲的刀,接了个严严实实。
说也奇怪,那刀明明有邪魔刀灵,别人应该用不了,此刻在我夫君手里,却乖顺无比。
他转身一挥,干脆利落,手起刀落。
父亲的头滚到脚边。
那热烈的血液如华美花纹,飞溅到病殃殃的夫君面上,衬托得他苍白面孔,妖异非常。
他做了那么血腥的事,面上仍然没什么表情,下喜台,朝我一步一步走来。
“啊——!!!”
母亲的尖叫姗姗来迟。
即使如此恐惧,她仍然选择张开双手,像是护着雏儿的母鸡一般,护着我,将背漏给夫君,企图为我撑下一片天,
“宝宝,你快来母亲这儿!你夫君疯了!”
“母亲!”
是了,我自然是要去她那儿。
我迎着她的怀抱与焦急恐惧的泪,乳燕投林般扑上去。
衣袂翻飞,我一剑穿过母亲心窝。
我的夫君神色沉郁且癫狂,就像当初他好不容易撕破时空阻断,找到我,以为可以一家三口大团圆,却从我口中得知,女儿早已被千刀万剐那天一样。
《大婚之日,我屠了全族》这本书人设有趣,剧情写实,真挚动人。主角卓临溪的形象塑造得十分生动,她的聪明冷静和坚韧不拔的意志让人为之折服。作者乌龟蛋花汤巧妙地切入故事,设定了一个新奇的背景,并以精巧的结构将各个场景环环相扣,令人过目难忘。文中的配角也出彩,各自拥有独特的身份和共情点,与主角的前后反差使整个故事更加丰富多样。这是一篇不可多得的美文,读者无法自拔地被其抓住,不断追寻下去。
卓临溪在《大婚之日,我屠了全族》中的表现令人难以忘怀。其独特的性格和丰富的剧情使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
渐入佳境的[标签:小说类型]文,《大婚之日,我屠了全族》一开始让我产生了放弃的念头,但随着故事的推进,它越来越吸引人,我忍不住追着看下去。这部作品展现了作者乌龟蛋花汤的扎实文笔和出色的故事构思,是一篇优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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