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上酒吧的客人不少,于琛忙了好一阵子才得了空,靠在吧台边喝了口水,不经意抬眼扫了一下店里。
店面不大,除了靠窗那边的卡座和小包间,几乎一眼都能望尽,于是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人,眼睛瞬间瞪大,差点把嘴里的水喷出去。
——实在是白色的西装在灯光昏暗的酒吧里过分扎眼了。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酒吧很热闹,他身边却没几个人,那个男人的气场仿佛将周遭混乱闹腾的人群隔绝开了。
但是又有不少人在偷偷地打量他。
太好看了。
于琛吞了吞口水。
他活了22年,头一次见到这么好看、这么对他胃口的人。
简直是踩在他审美点上蹦迪。
男人看上去像是混血,皮肤白皙,五官立体精致得过分,轮廓清晰,身材优越到即便是最难驾驭的白西装穿着也格外好看,浑身的气质矜贵又冷淡,和他们这个小酒吧几乎是格格不入。
那人修长的手指拎着个酒杯,慢悠悠地放到嘴边抿了一口,喉结微动,举手投足间性感得要命。
于琛眼都看直了。
刚从舞台上唱完几首歌的程理蹦跶了下来找自己的杯子,看了他一眼疑惑道:“嘿,被妖精勾魂了?发什么愣?”
于琛:“……吸溜。”
程理:“?”
他顺着于琛的目光看了过去,也注意到了那个男人,呆了一下:“我靠。”
“太好看了。”
“是挺好看。”程理个直男都感叹好看的男人,那就是真的好看了。
“我恋爱了。”于琛喝了口冰水,抚着自己的胸口深沉道:“我沉寂了22年的心,它动了。”
程理盯着那男人看了一会儿,又扭头看了看于琛,摇了摇头:“听哥一句劝,这个男人,你把握不住。”
于琛斜了他一眼。
不过程理说得也不是没道理,那个男人,一看就不像是什么好接近的人。
于琛又悄咪咪地偷看了一会儿,转身从柜子上拿了个杯子。
程理看着他挑眉笑了声。
于琛动作娴熟利落地调了杯马天尼,然后绕过程理,朝那个卡座走去。
走近了于琛才注意到,原来男人身边没什么人是有原因的,黑色的沙发旁边站了两个男人,都是身材高大魁梧冷着张脸,看样子有点像是他的保镖。
他走过来的时候那两人都盯着他看,不过竟然也没有拦他,还是静静站在原处。
于琛顿了顿,忽然有点胆怯了。
他发愣的工夫,那人已经喝完了杯子里的酒,轻轻放下了杯子,抬眼看了过来。
于琛一对上他的眼睛就心跳骤然加速,头脑一片空白,脚也钉在了原地。
近距离正面看,更惊艳了。
男人生了一双漂亮的凤眼,眼角轻微上挑,眼皮舒展,瞳色似乎是有点偏浅的琥珀色,显得有些淡漠冷清,映着舞台上的灯光,几乎有把人吸进去的魔力一般。
于琛在这两秒里深刻理解了见色起意和一见钟情的含义。
男人张了张嘴,声音不算大,但就是穿透了酒吧里的音乐声和嘈杂的人声传到了于琛的耳朵里。
“有什么事吗?”
声音低醇冷淡,尾音微微上扬,像钩子一样引得于琛头皮都发麻了。
他眼睛不自然地移开看向了别处,轻咳一声:“那个……是,有位先生送了您一杯酒。”
男人垂下眼睛看了眼他手里的酒杯:“谁?”
于琛抿抿唇,眼睛不知道往哪儿放,慌忙回头去寻程理的身影,却看见那个狗比身子早就缩到了吧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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