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平行世界。
2002年夏。
东北。
夕阳西下,靠窗的书桌上一台破电扇摇头晃脑的吐出阵阵热风。
林浩光着膀子躺在床上,满眼迷茫,浑身是汗。
我是谁?
这是哪儿?
自己明明已经咽了气,为什么会在这儿?
他缓缓坐了起来,茫然的打量着房间里的一切。
房间不大,墙体雪白,墙角支着一个画板,上面是一幅还没有完成的静物素描。靠窗是一张老旧书桌,他的**下面是一张单人木床。
豁然,他的脑海里涌进了这幅躯体的全部记忆...
林浩,男,19岁,春河市第十中学高三学生;父亲林庆生,林场工人,已下岗多年;母亲李秀娥,13年前因癌症去世。
他明白了,自己竟然死后穿越了,他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平行世界,而这幅躯体也叫林浩。
19岁的身体,42岁的心,还真是奇葩的组合。
他坐在那里先是好一阵的不知所措,良久才渐渐接受了现实。
生前,他是个落魄的键盘手,16岁就在舞厅伴奏,后来跟着穴头走遍祖国大江南北;32岁定居中州,周末在琴行教学,晚上混迹于夜场唱歌弹琴;40岁那年身患骨癌,在病榻上折磨了两年才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他曾红颜无数,朋友遍天下,咽气前虽有众多好友陪伴床前,但终究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哎!
一声长叹,也罢,既来之则安之。
都说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看来苍天是有眼的,他老人家一定知道自己前世虽然混得窘迫,但也经常捐款献血做尽好事,所以才会给了自己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既如此,何不好好活一次?
林浩看了一眼书桌上的机械闹钟,18点05分。
“糟了!”
今晚是高三毕业文艺汇演,时间已经过了。
他下床找了一圈也没看见镜子,本来还想看看自己现在的模样,算了!他套上白色汗衫和球鞋就出了门,楼道里有一辆十分干净的旧二八自行车,没有上锁,他很自然地推着就往出走。
第十中学大礼堂。
演出已经开始了...
林浩满头大汗,终于找到了自己班级位置,他猫着腰顺着一排排大腿往里挤,引来好一阵不满。
只有班主任陈胜利身边还有个空位,他只好硬着头皮坐了过去,陈胜利扭头看见了他,不满的哼了一声。
舞台上。
从头尬到尾的相声;
歌颂班主任的三句半;
动作整齐不划一的民族舞;
脸蛋儿画得像猴**一样的男女生二重唱;
......
对于林浩来说,看这种节目简直就是一种惨无人道的折磨。
左顾右盼,他挨个去观察自己的那些同班同学,一一对应寻找着记忆里的名字;他发现从自己进来开始,坐在身边的班主任陈胜利就在不停的看表。
不一会儿,陈胜利扭头问文艺委员张思思:“李一博什么情况?怎么现在还没到?”
张思思穿着民族舞服装,脸上的浓妆被汗水破坏的有些花,看样子应该是跳完开场舞回来的。
她也是满脸的焦急,“我也不知道呀,下午彩排的时候还好好的呢!”
“还有几个节目?”陈胜利问。
“十三个。”
陈胜利不说话了。
又过了两个节目,他和张思思都开始不时的往大门口张望。
李一博是他们高三三班的文艺骨干,他的吉他弹唱全校知名、粉丝很多,每次文艺汇演都是他来压轴。
节目还在继续着,林浩已经是昏昏欲睡。
不行!不能再等了!陈胜利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下定了决心。
“张思思,你是文艺委员,你说,谁能替李一博?”他对张思思说。
张思思焦急道:“没了,真没了,谁都不可能代替李一博!除了他,咱班再找个会弹吉他的都没有!”
“矬子里拔大个都拔不出来?”陈胜利急了,声音不由自主大了起来。
林浩被他这一嗓子喊醒了。
张思思苦笑,一堆矮矬子,拔谁呀?
“怎么办?怎么办?这个李一博,怎么就这么不靠谱!”陈胜利急得直挠他为数不多的头发。
“你问问,挨个问问,谁能表演个节目,拿手的都行!”陈胜利说完,又找补了一句,“最好是吉他弹唱!快,快去!”
张思思只好无奈的站了起来,她走到过道上一排排的往后走,压低了嗓子问后面的同学,结果没一个人站出来。
回来以后,她拉着哭腔对陈胜利说:“老师,咋整呀?真没有!”
班里这些同学她太了解了,这个结果早就想到了,丝毫都不感到意外。
陈胜利瘫在了座椅上,像个泄了气的皮球。
完了!明天自己将是同事们嘲笑的对象,他仿佛已经看见了一班李老师那副嘲讽的丑恶嘴脸。
这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老师,要不——我试试?”
陈胜利和张思思面色一喜,连忙扭头去看,见是林浩以后,两张脸瞬间就拉了下来。
张思思啐了一口,“林浩,啥时候了,你还开玩笑?”
后面一些同学也听见了林浩的话。
“林浩,你可拉倒吧,唱歌像狼嚎似的!”
“马帅你可别埋汰狼,狼嚎也比他唱歌好听...”
“就是,上次咱们去唱卡拉OK,他就把撸串儿的人都唱跑了!”
“快,赶快给我找团棉花,一会儿我得塞住耳朵!”
“......”
林浩看班主任这么着急,只是想帮帮忙而已,此时见同学们这个态度,他一脸的懵逼。
什么情况?自己唱歌这么难听吗?为什么记忆里完全感受不到?难道是这副皮囊遗留下来的自我认知不足?一连串的疑问让他对自己都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陈胜利“呼”的一下站了起来,他是个矮胖的中年男人,戴着一副老式的黑色边框近视镜。
他满脸严肃的转身看向了自己班的学生们,挥舞着胖乎乎的手气愤道:“一个个的就会说风凉话,要不是张思思还有个开场舞,我就成了光杆司令!丢不丢人?”
“你们还要点脸不?还好意思笑?还好意思说人家林浩唱的难听?”
“是!林浩唱歌是很难听!但人家能勇敢的站出来,人家有捍卫班级荣誉的心!你们呢?你们有吗?有吗?”
听着班主任的训话,林浩老怀大慰,频频点头,还是老师懂自己呀!可当他听到最后几句话,一口老血差点就喷出来。
“张思思,把李一博的吉他给林浩!”陈胜利赌气似的吩咐张思思。
张思思犹豫了,她家就住在林浩家对门,从小到大,听过他无数次的惨嚎。那些同学们说的不对,林浩唱歌不是难听...
那是相当难听!
他唱完一整首歌,不会有一句在调上!这也是有难度的,一般人做不到,但林浩做得十分完美,无懈可击。
让他上去绝对是一场灾难!
第十中学的灾难!
恍惚间,她仿佛看见了全场师生争先恐后奔跑逃难的场景...
老贼的作品总是令我惊喜。《林浩穿越变明星》的故事情节特别吸引人,跌宕起伏,让我爱不释手。
作为一名热爱[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读者,我对《林浩穿越变明星》赞不绝口。这本书的结构精巧,文笔流畅,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美好的想象力。主角林浩张思思的形象栩栩如生,她的聪明和冷静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整个故事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悬念和震撼,读者很难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种紧张感让人欲罢不能。作者老贼的文笔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他用细腻的描写将读者带入了一个令人陶醉的世界。
林浩张思思在《林浩穿越变明星》中的出色表现,让我难以忘记。他的性格特点和独特的剧情让我记忆犹新。
作者老贼的文笔细腻而出色,《林浩穿越变明星》展现了他独特的风格。故事的剧情紧凑,扣人心弦,读完之后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是一部令人喜爱的作品,我对作者的才华感到十分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