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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小夫郎爱我如命

捡来的小夫郎爱我如命

捡来的小夫郎爱我如命

橘子咻咻  /  著 已完结
更新时间:2024-12-24 14:55
新生代网文写手“橘子咻咻”带着书名为《捡来的小夫郎爱我如命》的古代言情小说回归到大众视线,本文是一本以古代言情为背景的爽文,围绕主人公顾清沈毅身边的传奇经历展开,剧情梗概:沈阿娘从沈毅手中接过碗,便使唤他出去拾掇柴火,毕竟房中的是个小哥儿,久待于两人都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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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节选

吃过晚饭,屋外天色彻底黑了下来,寒风呼啸,透过门窗缝隙溜了进来,沈家人早早各自回房。

顾清现在暂住的屋子是沈家已出嫁的女儿沈桃还在家做姑娘时住的,沈阿娘端了水进来同他一起洗漱,打算今晚上和他一起睡。

大夫之前来看诊时特意交代过,顾清身上带伤晚上怕会烧起来,身边有个人安心些。

洗漱完两人躺上床,其实应该叫炕,顾清以前只是听说过,从没见过,如今躺在上面,只觉得源源不断的热意冒上来,蒸腾得人从头到脚都是暖呼呼的。

可能是白日里睡得多了,顾清一时半刻没什么睡意,沈阿娘看顾清精神尚好,便轻声询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怎么晕在村口的?

顾清恍惚了一下,才慢慢开口。

他原是南渝府城人士,家住云山县柳树村,三岁时就没了娘。

六岁时,爹爹娶了后娘,开始后娘待他还好,可等后娘的孩子出生后,他的日子便愈发不好过,毕竟他是个小哥儿,年纪还小,没法帮家里干什么重活。

十岁时,他爹在后娘的撺掇下,将他卖给了镇上的富贵人家做小厮,幸得府里小少爷的青睐,一直将他带在身边,伺候人虽累了点,但好歹也过了几年安稳日子。

可惜灾祸无情,一场洪涝淹了半个云山县,为了避难,他所在的府邸举家北迁,在路途中稍作休整时,突然遇上了山匪,大家逃的逃、散的散,他那时刚好在另一头的林子里找水,走得深了些,幸而躲过一劫。

再之后,他虽然又惊又怕,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他像个无头苍蝇似的,沿着山路转了好几天,饿了就只能摘些野果果腹,渴了就用树叶捧着溪水解渴。

不知走了多长时间,终于看到山脚下出现村落,下山的路上一时没稳住,脚一滑,就从半山坡摔了下来,头上的伤口和脚踝应该就是滚落的过程中碰到的。

说到这,顾清轻轻叹了口气,叹自己糟心不安的以前,也叹自己迷茫不定的往后。

寂静无眠的夜里,这一声轻叹格外清晰,沈阿娘心中酸涩,抬手轻轻拍了拍顾清的肩,让他别多想,好好休息养好身子再作打算。

清晨鸡鸣,沈阿娘早早起来在厨房忙活。

冬日天寒,地里没多少可做的活计,村里人有需要的便会趁这时候起地基造房屋,沈阿爹这几日便是在帮村口磨坊家的挖地基。

沈阿娘将灶里火添旺,锅里的杂粮粥已经咕噜噜冒泡,上面蒸了几个之前做好的白面馒头和咸鸭蛋,待鸭蛋蒸熟,她将馒头捡进一旁的碗里,鸭蛋对半切开,咸鸭蛋黄早已起沙,裹着流油冒了出来,沈阿娘赶紧用馒头将流出的黄油擦拭干净,连刀面沾着的也没放过。

这咸鸭蛋是她从娘家带来的手艺,用的都是真材实料,可不敢浪费。

院子里,沈毅也早早起来,喂完后院的牲畜之后进到厨房,将沈阿娘做好的早饭端到堂屋。

刚进堂屋,就跟准备去厨房帮忙的顾清迎面碰上,小哥儿的脸色还是有些苍白,精神却比昨天好些,他对顾清微微一笑,随即转头去叫沈杏起床。

顾清看着沈毅转身的背影愣了一下,昨日意识不太清醒,只是在昏昏沉沉中隐约感觉抱住自己的臂膀结实有力,今日才算看清了这人的模样。

“他长得可真高啊!”顾清心想,比自己高了一个头还多呢。

——

吃过早饭,沈阿爹扛着锄头往村口去做工,沈毅从后院牵出马骡,套上板车,准备去外村寻摸有没有卖猪的。

他是个屠夫,在镇上租赁了一间小铺,专门做这宰杀卖肉的生意。

平日里一般是卖猪肉、鸡鸭禽畜等,偶尔也会从猎户手中收些野味来卖,不过那都是等赶大集或年节时人多才做的生意。

“娘,我出门了。”沈毅在门口套好板车,坐上前头,冲着厨房喊了一声便往外去了。

沈阿娘正在厨房内归置碗筷,问完应了一声,也没往外走,倒是沈杏听见二哥的声音,还没睡醒的头脑清醒了些。

堂屋里,顾清坐在炕上,手上拿着一件破洞的衣裳缝补丁,他的手法很细致,缝出的针脚又细又密,且还将缝补的痕迹藏进了衣服里面,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是补丁。

他缝的是沈杏的衣裳。

因着伤了脚,沈阿娘不叫他做其他活,他又实在闲不住,哪能白吃白住还白白叫人家伺候,看到炕头上放着的针线篮子,询问过沈阿娘,便拿了过来。

他被卖到云山县的那户人家,家里做的就是绸缎庄的生意,他又是伺候府中少爷的人,因此,府里的绣娘在给少爷教授时,他也在一旁听着、看着,久而久之,就学会了些精细的针法。

沈杏本是躺在一旁转头看,看着看着就坐起来,凑到顾清身边,惊呼:“清哥哥,你真厉害呀,这缝得一点都看不出补过了!”

沈杏从顾清手中接过补好的衣裳,爱不释手的捧着看。

这件衣裳是前年阿娘给她做的短袄,鹅黄色的细布面料,她可喜欢了。前两日穿着出去玩时不小心摔了一跤,蹭出一个洞,她可心疼了,没想到清哥哥这么厉害!

她从炕上跳下来,迫不及待穿上补好的衣裳,蹦蹦跳跳往厨房去,“阿娘,我衣裳补好了!清哥哥可厉害啦!”

沈阿娘看着小女儿的笑脸,心里也高兴,凑近仔细看看,还真像小杏儿说的那样,看不出什么痕迹,她和沈杏一起回到堂屋,笑着夸了顾清几句。

顾清抿嘴笑了笑,没多说什么。

——

顾清就这样在沈家住下来,也慢慢了解这个地方。

岭西村地处北关府城下的昭兴镇,沈姓是村里的大姓氏族,有一位族长和三位族老,平日有村长打理村内各项事务和保正负责村里治安,沈大伯便是村里的保正。

沈阿爹是沈家老二,在岭西村算是过得不错的那类。

青砖瓦房,后院养着三头猪,十只鸡和二十只鸭子,有十二亩旱地,八亩水田,沈阿爹每日起早贪黑、悉心伺候。

沈阿娘是隔壁镇杨柳村人,沈阿爹年轻时随舅舅出门跑过一阵子商,途径隔壁镇时遇上了和阿娘来赶大集卖咸鸭蛋的沈阿娘,一见倾心,从此生了根,安了家,再也没往外跑过。

除了沈毅和沈杏,沈家还有一个两年前出嫁的女儿,名为沈桃,嫁给了镇上酒坊的小儿子,过得比大多数乡下人都自在些。

还有一个在镇上书院读书的小儿子,名叫沈辰,只有年节时才会休假回家。

顾清在沈家住了约半月,脚踝的伤慢慢养好,额头上的伤只要不见冷风也无大碍,日日和沈阿娘、沈杏呆在一处。

身子见好,他也愈发勤快,不光衣裳缝补,打扫院子、烧火做饭,只要他能做的都不会推辞,他是真心感谢沈阿娘一家,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能多为沈家做些事弥补一二。

书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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