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为了报恩,养了姜应峋四年。
可他却为了业绩,把我拱手送给大佬们。
他抱着白月光,说我贱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自己会有身败名裂的这天。
“我把姜应峋送给你,我不想要了。”
1
“她碰我一指头我都嫌脏!要不是她这些年缠着我报恩,我怎么会跟她在一起。”
我去接姜应峋的时候,姜应峋正抱着他的白月光。
旁边的人笑作一团,余光瞥着我指指点点:“你们看吧,白月光回来了,姜总倒是也不装了啊。”
我迅速转过身,将眼泪彻底咽了回去。
鼓起勇气,“既然如此,我把姜应峋送给你,我不想要了。”
2
“姜应峋”这个名字烙在我心里三年,那时见他在夏日的和风里清朗俊秀,超凡脱俗,我就倾了心。
后来才知道他其实家境贫寒,父母双亡。我的情感到了顶点,只想拯救他于苦难,同他共度余生。
为了他我可以打工到深夜,只为了等他从图书馆里出来陪我走回宿舍,打工收入也都花在了他身上。
一连四年,直到他毕业成了所谓的“金融小开”,身边的人都说我在他身上的投资得到了回报。
我们循着既定的轨道发展,他却不肯给我个结果。
“我现在是事业上升期,结婚会影响我的人际关系。我们都这么多年的感情了,有没有那个证不都一样吗?”
我爱他,自然无有不应。
可慢慢的,他变了。
“我今天有个应酬,对方说要带女伴。你知道的,我身边哪有什么女生......你去陪一下他好不好?”
“王总说只要你陪他喝一杯,他就跟我签约。宝宝你可以帮忙的对不对?”
他逐渐发现我是他事业上升的捷径,原来他与功成名就之间只差一个我而已。
这次他之所以跳脚,大约是事情没有如他料想中发展下去。
他给我下了药,让我去勾引随氏集团总裁随忱,妄图抓奸后用丑料来换取他们的合作。
可他终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反而被质疑人品,彻底失去了这次机会。
这次大概是恼羞成怒了。
我回到家看着满桌珍馐早已没了食欲,将他们倒进垃圾桶时竟连情绪波动也没了。
我站在浴室里,在氤氲水汽覆满的镜子里费力分辨出自己的轮廓。我伸手一点一点擦拭干净,手指轻触的冰凉一丝丝渗进了心里。
原来在他眼里,我早就是个**了。只是我总还有利用价值,他才肯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哄在身边。
这七年的青春真是喂了狗了。
我突然就不想这么过下去了。
我把所有的东西打包装箱,才发现在这个家里属于我的东西竟然连一个24寸行李箱都装不满。
倾盆暴雨中,我按响了门铃。
门打开时,探出了一张精致又饱含侵略性的脸。
“这个时间过来......你难道不知道我随忱从来不拒绝送上门的女人么?”
3
随忱虽然嘴毒,但我还是信任他的。
他是我闺蜜随樱的亲哥哥,不过随樱也说他十五岁后才从国外回来,不知是不是国外待久了,人怪得很,在家里不怎么受欢迎。
不过一想到我被姜应峋迷得一味扒他衣服的时候,他却面无表情地把我扔进浴缸,我就知道这人是个性冷淡的正人君子。
即便他把我安置在了隔壁,没被姜应峋“捉奸在床”,可这梁子终究是结下了。
“我来找小樱......只是这个点你为什么在这里?”
“那你来得不巧,小樱出国游去了。我刚回国也不准备待很久,她就让我给她看家。”
随忱穿着家居服依靠在门框上,看来的确是住在这里。
“你这是被那个狗男人赶出来了?”
随忱终于发现了我身后的箱子,皱起了眉头。
“随忱哥,成年人的事情,你少打听。”
我径直进屋找了间客卧,毕竟外头雨水大,我折腾了一天也是累得很。
稍作收拾,我才给随樱发了消息。
【家中有事,临时来你家借住。只是你出国怎么没有告诉我?】
【我也是刚知道我要出国......】
哦,原来是突然袭击,估计是有国外的工作需要对接吧。
房门轻响,是随忱端着杯子站在门口,却又不肯进来。
“热姜汤我放在这里,你一会儿喝了再休息吧。”
我突然记起他把我从浴缸捞出来那天,也给我送了一杯这样的热姜汤。
“随总,你们公司最近是不是打算开设新项目?”
“倒也没有,不知道你有什么建议?”
“比如......卖姜汤?”
看着他逐渐黑下去的脸色,我心里莫名地开心了一些,然后识趣地喝光,道谢,说晚安。
今晚睡得并不安宁,我在梦里看到了十八岁的姜应峋拿着简朴的银指环套在我的手指上,对我说着“等我们毕业,我一定会娶你”。
可我终于意识到,就连这个戒指都是用我第一个月打工赚得钱买的。
拿我的钱买戒指送给我,这人情倒成了他的了?
这一晚的梦没头没尾的,我昏昏沉沉一直睡着,终于在中午十二点前被不知好歹的敲门声彻底打断了。
狗男人还是找来了。
4
看来连姜应峋都知道,我在这个城市里除了随樱也没有别的朋友。
“生气了?你连早饭都没给我送,倒是在这玩得痛快。”
他语气中满是揶揄,像是训斥哪家的保姆。
不过也对,这些年我给他洗衣做饭收拾家务还不要工资,可不是比保姆还便宜好用。
我没答话,只想关门继续睡觉,却在关门的瞬间被他一把推开,跟门一起摔在墙上,发出一声不小的撞击声。
“随樱呢?我倒是要问问她还能收留你几天!与其最后灰溜溜回家,倒不如现在跟我走。”
他脸上的得意和讽刺凝结在了随忱从楼上走下来的那一刻。
尤其是当他发觉我和随忱都穿的是家居服,他彻底绷不住了。
“好啊祝遥,原来你是跟他勾搭在一起了!怪不得今天回家就不见你人影。好啊!”
我冷眼看着,突然有种跳梁小丑的可憎感。
“其实我昨晚就过来了。哦,你当然不知道,因为那个时候你还在吴思思的温柔乡里意乱情迷呢。”
“原来你是因为思思才故意气我。她刚从国外回来,我们只是太久没见了,才一起喝了几杯。她没坏心思的,你别欺人太甚。”
他依旧习惯性地来拽我的手腕,却被我一把甩掉。
“姜应峋,别把自己太当回事,我单纯是因为喜欢随忱才来的。找个时间把婚离了,咱们一刀两断。”
大概是听到对话中出现了他的名字,随忱很知趣地过来揽住了我,我心里也稍稍安定了些。
“嗨,前夫......弟。”
这称呼太离谱了,我差点笑出声。
“遥遥,他对你就是逢场作戏,你以为用身体会换来感情吗!”
“为什么不能?‘日久生情’没听说过?随忱,关门。”
姜应峋那小身板也就能对付我,随忱身高上压他一头,推他出门简直比拎一只小鸡崽子还简单。
“姜应峋的声音什么时候这么难听了?用这种公鸭嗓投降告饶谁能放过他。”
随忱撇撇嘴,象征性地掸了掸身上莫须有的灰尘,一副贵公子做派。
“有烟吗?”
“应有尽有。一起喝一杯?就当庆祝你终于可以做自己。”
我明明隐藏得超好的。姜应峋喜欢纯洁单纯的小白花,又不喜欢伤他自尊的富人,我只好装了十年的小绵羊。
可悲的是,装着装着连我自己都信了。
“人活几十年,总有瞎眼的时候。”
我端起酒杯还为入口,手机屏幕闪了一下,是个陌生号码。
【祝**,我怀孕了。】
《祝遥》是一本令人难以忘怀的作品,故事情节紧凑扣人心弦。作者巧妙地塑造了[主角]的性格,让人念念不忘。整个故事令人意犹未尽,时而感动,时而意外。
《祝遥》这本书展现了作者金碗儿卓越的想象力和写作天赋。他通过精妙的叙述和恰到好处的情节铺排,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奇幻而真实的世界。主角姜应峋随忱祝遥的形象立体而生动,她的聪明和坚韧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整个故事扣人心弦,情节紧凑而又引人入胜。配角们的存在也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色彩和张力。这是一本充满魔力和感动的佳作,读后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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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爱好者,我已经很久没有碰到这么好看的小说了。通常情况下,这类文要么偏向主剧情流,忽视感情线的发展,要么过于偏重于感情线,显得离谱。但是《祝遥》不同,无论是剧情线还是感情线,都十分出色,让人看得特别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