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顿虽然没有肉,但是对于从末日来又很久没尝到新鲜食物的沈思言来说已经是人间美味了。
饭后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太太处于愧疚心里没有让沈思言收拾,田桂花瞅了一眼刘招娣,哼了一声“今天老四媳妇儿不舒服,老二家的你收拾一下。”
刘招娣刚想说什么,但是看到老太太那吃人的眼神,顿时把嘴里的话咽下去了,她不想收拾碗筷这些,但是又不好意思直接开口,没办法谁叫她没儿子呢,最后她不高兴的憋了沈思言一眼。
随后不高兴的叫七岁的王宝妮,和六岁的王美妮一起去收拾,据说因为田桂花不准刘招娣叫家里女娃招娣,盼娣,让原身丈夫王小四取的,这也是刘招娣埋怨王小四的一个原因。
沈思言没说什么,毫无负担的放下碗进屋休息了。
现在她不能说太多,怕王家人发现点什么,所以只能沉默,让他们认为自己因为王小四偷了原身的钱,太过伤心而一蹶不振,这头上其他人也不敢说什么,除了同情她,就只是背后偷偷的议论一下。
第二天,一大早一家人就匆忙的出门上工了,要知道这大夏天的不早点干完,等日头出来了晒死个人。
沈思言吃完早餐后,感觉身体状态好多了,打算上山走走看,自己的力气还在不在。
沈思言随手从院子的角落里,拿了一个篓子背在身上,一步一步的往大山走去,不敢往深里走,就打算在外围走一圈看看。
呼吸着清新自然的空气,沈思言觉得通体舒畅,不禁感叹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眼前的山峦蜿蜒起伏,仿佛是大地的脊梁,将云雾拂起,带来一丝丝清新的湿润。茂密的绿树覆盖了整个山腰,宛如一片翠绿的海洋,波涛起伏,生机勃勃。
跟末日的环境一比,光想想都有热泪盈眶的冲动,感慨到这里。
忽然间,茂密的野草丛中,一只灰色的肥胖兔子映入眼帘,踉踉跄跄的往沈思言眼前窜过去,说那迟也快,凭着在末世下意识的生存反应,立马在地上捡了块石头,往兔子那一扔,只见那兔子直接倒在地上。
见它似乎想要跑起来,奈何被沈思言打的已无力再起身,只能在大树底下那青翠的野草中苦苦的挣扎。
沈思言激动坏了,我的个乖乖,别看这具身体没多少肉,看来她的异能是带过来了。虽然说起的作用不大,但是在这个劳作的年代里,靠着自己的双手还是能活下去的,怎么的也别,在末世朝不保夕好,没事还能上山打打牙祭。
虽说心里激动,但是表情还是相对淡定,把捕捉到的小兔子捆起来后放到篓子里,再弄了点野草什么的盖上,毕竟在这个年代,这么大刺刺的拿出去,总会惹来非议还是低调点好。
回去的路上,顺道弄了点野菜什么的放到篓子里,此刻心情别提多高兴了,要知道她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虽然那些青菜什么的也不错,但是比起肉来差距不是一两点,想到能吃肉,沈思言回家的脚步那可是轻快了不是一点两点。
等到了家,看到大家都下工回来了,大嫂孙红看了她一眼,“小四媳妇儿去哪儿了,才回来,娘都把饭做好了。”
沈思言随意地回了一句:“去外面随便走了走。”
随即就往厨房走去,那里田桂花正在煮一家人的午饭,老太太不放心媳妇儿做饭,家里的吃食都掌握在她的手里,其他人是拿不走一分一毫的。
要知道孙红是王家的长媳,也是田桂花最中意的媳妇儿,而且还生了两个大孙子子,和一个孙女,在这个家里是除了田桂花之外,的第二个主事人。
见沈思言态度这么敷衍,正想走进去好好理论理论,他们四房虽然没有孩子,但是老四从来不上工,老不着家,虽然自己没说什么,但是心里还是有点瞧不上四房,要不是老太太偏心老四,早把他们分出去了。
正想着,孙红也跟着沈思言往灶房走去,只见沈思言到了灶房后,把篓子从背上拿了下来,从里面拿出一直兔子,交给了田桂花。
要知道这个年代有肉是多稀罕的事,想买点肉,除了票还要钱,每个月肉票都很紧张,人家城里人都不一定吃的到何况乡下人呢。
田桂花正想问小四媳妇什么事,忽然间手上被塞了一只兔子,还没缓过神来,就听沈思言说:“娘我早上出门的时候,在山下转悠了一下,正好遇到这只受伤的兔子,就给抓来了,今晚把它给煮了吃吧。”
田桂花看着手上的兔子,眼睛瞬间变得明亮起来,要知道这可是肉嘞,虽然听小四媳妇儿说是捡到的这事有点离谱,要知到那大山每天都有孩子大人往那里跑,都没见到什么野物,就算有那都是老猎户到深山才猎到的,小四媳妇儿这么简单就捡到了,这运气得多好。
孙红也走到灶台,看到田桂花手上的兔子,哪里还想摆长媳的威风。
连忙走过去,看着那肥大的兔子,忍不住道:“娘,这兔子得有十几斤吧,等会儿我跟你一起把它宰了,晚上吃。”
随着孙红这话响起,家里其他人也知道沈思言拿了一只兔子回来的事,一群小萝卜头,统统聚在沈思言身旁问东问西,主要还是想知道怎么抓到兔子得,下次他们也去抓。
谁知道这时候,孩子们发出一声惊叹:“哇,野兔子!野兔子!我们要吃兔子肉!”
在这年月,肉是很稀罕的,比花花绿绿的糖果要稀罕太多。
小孩子们想起肉来,口水都往下流。
刘桂枝大嫂见了,意外地说:“怎么带个兔子来?这么大一只啊……”
刘桂枝娘家爹很快把那只兔子给宰了,皮留着回头给孩子做兔皮手套,或者逢四九赶集去卖了也行,兔子肉则是直接和土豆一起下锅炖。
家里女人切了葱姜蒜,擦上一点油把兔子肉给炒了下,又放了豆瓣酱和花椒大料的,最后放在一个砂锅里炖。
等到炖好了,上了饭桌,兔子肉嫩,肥瘦相间,嫩得一嚼就烂,土豆也已经被炖得面面的。
小孩们见了,一个个都流口水,嚷着要吃肉。
《人在七零,日常娇养丈夫找乐子》中的沈思言梁天宇具有鲜明的个性,让人难以忘记。剧情中的其他角色也各有特色,使人记忆犹新。
《人在七零,日常娇养丈夫找乐子》这本小说结构精巧,文笔流畅,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其中设置的小段子,让人感同身受,回味无穷。作者汀甜的笔力了得,他的文学知识丰富,这样的作品让人对他的创作能力感到佩服。
《人在七零,日常娇养丈夫找乐子》是一部情节紧凑、胡说八道较少的作品。作者的细致描写和出色的连贯性使故事更加引人入胜。期待后续的发展和圆满结局。
[主角]在《人在七零,日常娇养丈夫找乐子》中展现出独特的个性,令人难以忘怀。当然,其他角色也各自拥有引人注目的剧情,让人印象深刻。故事中主角与伴侣的幸福结局让人感到一种使命完成的满足,人物的命运不再需要我们担心。此外,剧情的精彩程度和意想不到的发展令人陶醉,不禁让人幻想后续情节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