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卞晨虎继续跟进,走近一看才发现,这棵大柏树内有乾坤,并不简单。
整棵大树有接近两米的宽度,但并不是实心的,内部中空有很大一个地方。
估摸着老黑的宝贝就在里面。
大兴安岭物种丰富,除了老虎棕熊这种猛兽,也有不少奇珍异宝,比如说人参灵芝之类的。
不少大兴安岭人都靠种植这个发家致富。
“还好还在,没被发现就好…”
进了中空地方的黑毛鼠嘀咕了几声,然后探出头来看了看卞晨虎。
“快来啊,磨蹭什么呢,虎爷,这呢…”
卞晨虎快步上前,大脑袋一探进去,这才发现了其中玄机。
此树内有中空不假,但只有一个三寸见方的洞进去。
至于里面的东西,卞晨虎也是看了许久才看出个所以然来。
“这可是大补啊,老黑…”
卞晨虎面露喜色,他定睛细看之下,这才发现里面竟然有一棵高达一米的灵芝!
灵芝这种东西是多年生菌类,其主要作用便是补血益气延年益寿。
对于人来说是大补,但是对于动物来说,又何尝不是呢?
而且眼前这一株灵芝在每次枯败的基础上又长出新生,这才有了接近一米的高度!
这等灵芝,要是流入市场,最起码七位数起步!
“本来老黑我是个短命鬼,机缘巧合之下吃了一些这玩意儿,这才苟活至今,如今咱们离开这里了,得把这玩意儿带上才行,不能便宜了别的家伙…”
黑毛鼠说着,眼里好像在回忆着什么,两三年的时间对于人类和老虎来说都不算长,但对于老鼠来说,这就是它们的一生了。
“说得对,这玩意儿说不定能救命也说不准…”
卞晨虎嘀咕着,虽然他相信科学,但当下已经发生了不少超越科学范畴的事情。
这一株百年老灵芝不一定能救命,但绝对有大用处。
“老黑你闪开,让虎爷我把它取出来!”
灵芝很大,黑毛鼠自己是搞不定的,但是洞口又太小,卞晨虎进不去。
只能破树取灵芝了。
卞晨虎甩了甩爪子,在地上划出了几道深深的痕迹。紧接着便发动技能破风爪!
“砰砰砰…”
树干上发出低沉的敲击声,一道道裂痕开始出现,上面满是令人触目惊心的虎爪印。
约莫过了十分钟,卞晨虎这才破开大树周遭,能够容纳卞晨虎进去了。
卞晨虎和老黑进去二话不说就开刨,三下五除二救把百年老灵芝给放倒了。
“好东西啊…”
黑毛鼠闻着那香味,直接来了一口,卞晨虎见状立马踢开。
“这玩意儿这样子吃会搞死你的…”
卞晨虎话音未落,黑毛鼠就开始流鼻血了,紧接着便晕了过去。
卞晨虎摇了摇头,将灵芝收入系统空间当中,带着黑毛鼠离开了这里顺着司徒地图的标注前往南麓的东边。
一路上并没有什么意外,仍旧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松树,野兔和老鼠的踪迹仍然有,但相对此前南边减少了很多。
而且路上卞晨虎还见到了传说中的傻狍子。
这玩意儿其实是鹿的一种,但体型比较小,而且行为很憨,所以叫做傻狍子。
前几年有人发出的那个傻狍子一家几口再冰面上跳着跳着就没了的视频就是在大兴安岭附近拍的。
“好家伙儿,个头也不算小啊…”
卞晨虎嘀咕着,他身为地道的大兴安岭人,但并没有亲眼见过傻狍子,如今是第一次。
“系统,给我把傻狍子的数据给调出来…”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在自然界,这是最好的趋吉避凶的办法。
虽然傻狍子冠上了一个傻字,但也不能小瞧。
“叮…!”
“傻狍子的数据如下!”
“种类:鹿类!”
“敏捷:25!”
“战力:10!”
“智慧:4!”
卞晨虎看着这一个个数据,不由得笑了。
除了敏捷出色,其他的都不怎么样,特别是智慧,和兔子不相上下。
“难怪叫傻狍子…”
卞晨虎嘀咕着,而不远处的傻狍子好像发现了什么,扭转头来左顾右盼起来。
卞晨虎小心翼翼地上前,近乎贴地匍匐前进。
傻狍子是小型鹿类,和当下卞晨虎的体型差不多。
故而在卞晨虎靠近的那一刻,它并没有跑,好像把卞晨虎当成了自己同类一般!
“吼…!”
卞晨虎突然间大吼起来,吓得傻狍子撒腿就跑,一蹦三尺高!
卞晨虎露出一抹笑容来,立马追了上去,傻狍子越跑越快,卞晨虎也开始发力。
正当二者距离最远的时候,傻狍子突然停了下来。这让突然加速的卞晨虎来不及刹车,差点撞在树干上。
“这家伙儿果然是真的傻…”
卞晨虎嘀咕着,扭转头缓缓走过去,凶神恶煞的。
而傻狍子则背对着卞晨虎,将**挪了过来,显露出一个白色的大爱心来。
“真有意思…”
卞晨虎嘀咕着,但并没有留情,直接扑了上去,一爪子断了傻狍子的脖子。
“叮…!”
“恭喜宿主猎杀傻狍子1只!”
“奖励300点进化点!”
卞晨虎对于这个进化点还满意,喝老鼠兔子比较起来,这已经实现了质的飞跃了。
“看来在这里能够快一点进化到两岁了…”
卞晨虎盘算了一下,300进化点一头,一天猎杀一百头就是三万进化点。大概八天时间就能换地方了。
正当卞晨虎思索着,黑毛鼠醒了过来。
“**,这是什么东西…”
黑毛鼠看这眼前没有脑袋的大块头,一时间愣了。
“这就是傻狍子,我们已经道地方了…”
卞晨虎看了看四周,虽然还是松树,但灌木并不少,适合鹿类生存。
“好家伙儿,这就是傻狍子么?闻着就觉得香…”
黑毛鼠嘀咕着,然后飞扑了上去。以前吃草根吃杂粮的老黑,现如今跟着卞晨虎吃起了生肉,毛发越发黑亮发硬,宛若钢铁一般。
见黑毛鼠吃了起来,卞晨虎也不客气,大口撕咬起来,直接扯下一根大腿。
一虎一鼠,开开心心地吃起了晚餐。
作者三鹿不三的文笔娴熟,故事情节独特,吸引了我对《重生:我竟成了万兽之王》的极高关注。
《重生:我竟成了万兽之王》是我看过的小说中最好的一部。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男女主角的表现都非常出色,感谢三鹿不三的出色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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