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18年,秦王嬴政二十九年,这一年,嬴政41岁,我28岁。
我叫做秦无殇,秦无殇的秦、秦无殇的无、秦无殇的殇,我就是那个倒霉的穿越者。
之所以倒霉,是因为在穿越前,我的家乡爆发了战争,我在骑车上班的路上,一颗导弹袭来,就将我连人带车炸上了天。
就这样,我不但毁了那英俊的容貌,还穿越了!
而且他奶奶的还是穿越到了两千多年前的秦朝……
这些年来,我一直待在眼前的这个小村庄,一待就是三年。
这三年来,我一直在寻找着回家的路,只可惜,尝试了很多办法,都一无所获。
秦无殇的眼睛里,顿时滚出了一丝泪花。
他想家了!
古代的生活太枯燥乏味了,除了吃饭就是睡觉,虽然在现代,自己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牛马,但好歹还有个智能手机,没事可以刷刷黑丝啥的。
可是在这里,除了带着一群年轻人练剑,就是上山打猎。
“谁?”
就在秦无殇伤神之际,身后树林的一丝响动顿时引起了他的警觉。
“无殇哥,是我,丽鄢。”
就在这时,身后,一名长相清秀的少女走了过来,站在了秦无殇的身后,秦无殇扭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少女,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只是这丝微笑,丽鄢却无法看见。
因为这些年来,秦无殇总是以面具视人,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真实的样子。
“是丽鄢啊!”
秦无殇声音温柔道。
她叫做丽鄢,只有十三岁,是三年前我刚来大秦之际,收留我的猎户的女儿。
丽鄢从小生得一副好相貌,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人胚子,不少青壮年都对她爱慕不已。
可丽鄢却不喜欢跟着他们玩,整天跟在我的身后。
“无殇哥,你是不是又想家了啊?”
丽鄢看出了秦无殇的孤独,但她却也只能默默地陪伴在他的身旁,因为秦无殇的家在哪里,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丽鄢的话,让秦无殇的眼神闪过了一抹伤感,他看着远方的天际,缓缓叹道:“家,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样子了!”
闻言,丽鄢微笑着说道:“没事的,无殇哥,总有一天,你一定会想起来自己的家在哪里的,如果哪天你想起来了,我陪你一起去找。”
“哈哈哈哈,你这小丫头。”
丽鄢那天真无邪的笑容让秦无殇孤独的内心得到了一丝缓解,他笑道:“我们回家吧!”
“好,今天阿公打了一只野兔,我们大家都在等着你呢。”
“那今天有口福了!”
说罢,秦无殇带着丽鄢便回了打猎村。
打猎村,位于原韩国故地,村里有十几户人,由于地处群山环绕,因此,这里的人都以打猎物为生。
“真香啊!”
小桌上,秦无殇和丽鄢一家品尝着山上打来的野兔肉,许久没有开荤的他忍不住直呼了起来。
虽然这个时代,普通的百姓就连盐都吃不起,但这并不妨碍这只野兔的香味。
架在火上一烤,再放点原始的花椒和豆沫,简直是人间美味。
吃完饭后,秦无殇闲不住,又带着村里的青壮年们开始练习剑术。
虽然他是那个倒霉的穿越者,但却因为导弹炸通了经脉。
不仅拥有了一身神力和轻功,凭借自己三年的刻苦练习,秦无殇更是练出了一套出神入化的剑术。
凭借着一身武艺,秦无殇也成为了村里的保护神和年轻小伙仰慕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