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翻身把歌唱:老娘是天命团宠》小说介绍
《女配翻身把歌唱:老娘是天命团宠》这部古代言情类型的小说很吸引人,是由作者一个肉团写的!主角为苏依锦萧怀小说描述的是:萧怀衍视线冷冷的在他们身上扫过,冷哼了一声,不紧不慢的拢好自己的领口,遮挡那些痕迹。李庆……
网友本王不退位尔等都是臣推荐理由
一个肉团的书真的好好看 第一本想要一直读下去的书 以前的小说都是看到一半觉得乏味就弃看了 但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特别意想不到 跌宕起伏 特别吸引我 太爱了!!
《女配翻身把歌唱:老娘是天命团宠》小说试读
苏依锦擦了擦自己嘴角的哈喇子。
她承认,她好色!
她走过了三千个位面世界。
见过了三千男主,苏依锦可以确定的是,面前的少年暴君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男主。
苏依锦像是担心惊扰了眼前画一般的少年,她静悄悄的走至龙床边。
明艳少女静静的站着,歪着脑袋看着床上的男人,却是没有了下一步。
少女好似不愿亵渎神明一般的他。
过了足足的一刻,苏依锦才从这男色中回过神来,皱着眉心嘟着嘴想了一会儿。
对哦,她是来睡男主的!
她想明白后,当即脱掉她脚上的绣鞋,钻进被子,手脚并用的抱住了少年。
苏依锦闻了两口那冷梅香,满足的闭上眼睛陷入了梦乡。
下一秒,少女的眼眸又再次的骤然的睁开。
不对,此睡非彼睡。
苏依锦哼哧哼哧的爬起来,压在了少年身上,哼哧哼哧的去解他的衣带。
不过片刻功夫,那劲瘦的身材映入眼帘,苏依锦克制了好一会儿,才忍住自己像个流氓一样的吹个口哨。
她严谨的想着下一步。
脱衣服之后……
就是,
下一步,就是亲亲?
苏依锦视线缓缓上移,落到少年暴君的唇上,他的唇形状极美,不薄不厚。
苏依锦却没那个心思欣赏,她像是猪拱大白菜,啃了上去。
作为不配有感情线的恶毒女配。
苏依锦的感情经验几乎为零,更别说拉拉小手亲亲小嘴这种事了,不可能有的。
纯的不能在纯洁了。
所以,如今的她竟然升级到可以睡男主大人了。
激动的心,颤抖的嘴!
苏依锦啃的渐入佳境,完全没有注意到身下的少年暴君有了醒过来的痕迹。
痛。
萧怀衍眉心皱的深紧,唇上传来的异痛让他睁开了眼睛。
就见到不知何人正跨坐在他的身上,捧着他的脸蛋,欺压一般的胡乱啃咬着。
大胆!
萧怀衍黑眸怒气渐聚,抬手欲要挥翻身上的女人。
可他的身体却极为的虚弱,半分力气都使不出。
萧怀衍黑眸一眯,却是狠狠的咬上了对方的唇。
苏依锦吃痛,一抹血腥味在舌尖蔓延开来,她下意识的睁开眼,对上的就是那如狼一般阴狠的双眸。
苏依锦吓的楞在了原地,忘了动作。
在她出神的刹那,萧怀衍似是恢复了气力,手一挥。
砰的一声。
苏依锦摔落下床。
她傻愣愣的坐在地上,仰着头看着从床上缓缓坐起来的暴君,迷茫的视线落在了萧怀衍樱红的唇上,那上头似乎染上了血。
苏怀锦咧嘴一笑,开心的像个两百斤的孩子。
萧怀衍却是怒极了。
没有他的准许,任何人都不得靠近这座宫殿。
特别是月圆之日,是他毒发之时。
他不信任所有人,自然不愿任别人知晓他的虚弱,更是下达了死命,不让任何人靠近宫殿半步。
可,这个女人!
萧怀衍觉得那笑容刺目极了。
他骤然倾近,捏着苏依锦的下巴,逼视着她。
“你,想死?嗯?”
苏依锦傻笑了几声,没忍住往萧怀衍脸上打了一个酒嗝。
萧怀衍皱眉避开,却听到那女人不明不白的胡话。
“你为什么生气呀?我是女主,你是男主,我们即已成婚,哪有不睡觉觉的道理。”
什么女主?什么男主?
成婚?睡觉觉?
萧怀衍眯着眼睛,心里隐隐猜着,面前这位大抵是他后宫中的某一位吧。
只是,这女人怕不是疯了?
睡觉觉?这般放浪的言语也能随口说出来。
苏依锦看着萧怀衍沉默,好心的开口解他的疑惑。
“当然要睡觉觉啦,不睡睡觉世界会崩塌的!读者会流失的!不必再废话了,来!强取豪夺吧!”
苏依锦这番疯疯癫癫的言语结束后。
萧怀衍看着她的视线更像看着一个疯子。
每年,总有人往他后宫里塞几个妃嫔,每年也总疯掉几个。
原因只有一个——见不到陛下半面,得不到陛下雨露。
萧怀衍对此已经见惯不惯了。
他的手渐渐攥紧了被褥下的短刀。
无论这个女人是真疯还是假疯,知晓了今夜之事的人,他都不能让她活过明日。
苏依锦对即将来临的危险还一无所知,她哼哧哼哧的从地上爬起,再一次的扑啃了上去。
少女的馨香带着丝丝的酒香再次在舌尖蔓延。
其中,还混着一丝血香气。
萧怀衍冷眸一沉,正欲推开她,却在察觉体内紊乱的寒毒似乎缓了下来。
这一身寒毒,从他幼时缠绕他至今,一直无解。
每每在月圆之日,那如削骨一般的痛苦折磨得他快疯了。
在察觉到这一点之后,萧怀衍如那在沙漠行走数日的人,终于寻到了水源。
要,他还想要更多!
苏依锦还在胡乱的啃咬着,却未曾想少年暴君突然反客为主,抱着她,把她压到了床上。
他压制着她,狠狠的吸吮着……
是药,他的解药。
苏依锦渐渐的沉浸在这个吻里。
她意识昏沉的想着……
她,终于拱了男主这颗小白菜!
殊不知,她才是那被大灰狼盯上的小白兔。
网友时光清浅点评:作者一个肉团的文笔很好,很细腻,剧情也非常紧凑,看完感觉这是作者独特的风格,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