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回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人》小说介绍
科幻小说《我捡回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人》是佚名的代表作之一。主角赵四水张大牛身临其境地展示了未来世界的奇妙景象。故事充满了科技和想象力,引人入胜。这本书不仅带给读者无限遐想,也让人思考科技发展对人类的影响。阿娘和我没话说了,只想着把这尊大佛赶紧治好,快快送走。金创药嘛,哪家哪户都备着点……
《我捡回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人》小说试读
「喜欢]的样子,有千八百种。
从前我喜欢秀才,巴不得他天天来买豆腐。
现在赵四水天天住在我们家,我又希望他不要总是出现在我面前。
原因很简单,赵四水这样的人,我把不住。
他会用剑。
他会杀人。
他的一块玉佩或许能买下一条街。
更重要的是,我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我在心里面骂自己。
林小小,你真是没出息。
一条藕粉色纱裙,就把你给收买了。
我们家吃饭,两条长凳。
阿娘长得胖,她自己坐一条,我和赵四水坐一条。
从前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坐在赵四水旁边,总感觉是他是捆柴火,碰不得,一碰就烫人。
我端着碗凑到娘那边,娘擦着汗,不耐烦撵道:「去去去,别挨着我。
那、那我去哪儿?
我偷瞄一眼赵四水,端着我的小饭碗,不情不愿坐到门槛上吃饭。
娘用筷子敲敲碗。
「林小小,你干什么跑那么远?!]
......
我磨磨蹭蹭走到赵四水旁边坐下,隔他老远,半个**都悬在外边。
赵四水什么也没说。
他不动声色吃完一碗饭,又不动声色站起来盛汤,「啪]一声,留下我原地摔个大马哈。
[赵四水你!你故意的!]
赵四水弯腰一把拉起我,语气里的关切满满当当。
[怎么如此不小心?哎,我都没注意到你竟然坐得那么远,你瞧瞧,都是我的错,你快坐过来
些。」
如果不是他嘴角掀起个压不下去的弧度,我就信他是真关心我了。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人啊!
恨他!!
我打开书,圈圈圈圈圈,赵四水坐在旁边优哉游战地喝茶,浑身上下写满了「我在这里,快来问
我]。
谁要问他!
我恶狠狠剜他一眼,合上书,跑到院子里滤豆渣去了。
家里面到处都是赵四水。
西厢房里是他,灶房里是他,院子里还是他,只有铺子里没有他。
我只好每天从早到晚都待在铺子里面。
我卖豆腐,我卖豆腐,我卖豆腐。
我一天到晚都在卖豆腐。
啊!我真是讨厌死赵四水了!!
一碗骨头汤重重撂到桌子上,掀起波浪,洒出来半碗。
赵四水疑惑地抬头看我。
[看什么看!爱吃不吃!]
[..….我是哪里惹到你了吗?]
[你说呢?呸!]
[..…]
王大娘家要嫁女儿,邀请我娘去吃酒。
王大娘跟我娘自小相识,又是前后脚嫁的人,两个人比了半辈子。
虽然,我不知道有什么好比的。
但是,只要是跟王大娘有关的事,我娘总是如同喝了鸡血一般地有劲。
就比如现下,我娘看我,就觉得眼睛不是眼睛嘴不是嘴。
[人家王春花都要嫁姑娘了,你看看你!
「听说他家姑爷在衙门里当差,你一天到晚路过衙门多少次,怎么没有给我领回来个当差的姑
爷?!」
我不是,我没有。
我一天到晚都在家里面卖豆腐。
[你穿的这是什么?一点女人样没有。你去吃酒,就不能打扮打扮给娘挣挣脸面?]
我又不是新娘子,只是去吃个酒,为什么要打扮?
况且,我扎个裤脚,还不是为了方便推磨?
正这般想着,就听见娘说:「你不是新买了条裙子吗,你就穿那个去!哼,我陶冬梅生的姑娘,就
是比王春花生的好看!J
[不是我买的,是赵——」
我刚开了个头,就被娘从后面推了一把。
[赶紧去给我换衣裳!]
藕粉色纱裙,果然好看。
但因为是赵四水买的,我穿在身上,哪哪都不得劲。
老娘才不管我得不得劲。
酒席上,一群大婶围着我,叽叽喳喳叽叽。老娘高谈阔论,左干一杯,右敬一杯,快活得像个老
鸨。
太阳从西边落下去,我搀着喝高了的老娘,提着吃剩打包的一条鱼,深一脚浅一脚往家走。
[小小?]
我转回去,是张大牛。
大牛哥挠挠头,眼睛直往我身上瞄:「嘿嘿,是你和陶婶啊,我远远看着,都没敢认。小小,你今
天打扮得真好看!J
看见张大牛,老娘立马不醉了,找了个借囗把我推给他,一溜烟走了。
大牛哥嘿嘿两声,搓搓手。
我也嘿嘿两声,搓搓手。
「小小,你今天真好看.……
我知道,你已经说过一遍了。
大牛哥一直把我送到家门口,紧紧拽着我那半条鱼,嘿嘿来嘿嘿去,就是不说走。
「要不…进去喝口水?」
[好啊!]
大牛哥答得飞快,眼看院门就要被他推开,我突然想起,坏了!家里还藏着个赵四水呢!
我一下子蹿上前去堵在门口。
「我家——烧水的锅坏了,今天实在是不凑巧,改天、改天哈哈,我亲自送两壶开水到你家去,哈
哈,哈哈哈哈哈。]
好容易打发走张大牛,我长舒一口气,反手推开门。
只见月光下,一个漆黑的影子静静站在门背后,唯有一角银面具揭示着他的身份。
[吓死我了!赵四水,你有病吗,站门口不出声!」
我白了他一眼就要回去睡觉,赵四水却突然反手把我按在墙上。
「你躲我,还穿我送你的衣裳,出去和张大牛逛街?
小说《我捡回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人》第四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