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娇爱上我》小说介绍
《病娇爱上我》中的人物设定很饱满,每一位人物都有自己出现的价值,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同时引出了程明仪宋子渊的故事,看点十足,《病娇爱上我》故事梗概:在他们看来我这个不成器的女儿最大地优秀就是捞到了宋子渊这个才干出众的好女婿,前途远大能力出众,放弃律师的大……。
《病娇爱上我》小说试读
第二章
以前,在出席某个开幕剪彩活动时,宋子渊细心地随助理一起帮我挽起裙裾,我一低头却无意觑到了他腕上的两三条划痕。
那是细长,新鲜的伤口。
“你的手怎么了?”我急忙蹲下,拧着眉,焦急地托着他的手问道。
他愣了愣,脸上闪现了一丝复杂的情绪,但很快又面色柔缓,有些不好意思道:
“上个月,宝贝你不是说想养只猫”他将我扶起来,反而先宽慰我。
“我今早抽空去挑了一遍,没想到被一只不听话的划了几道口子”他温柔含笑地摩梭着手上的口子。
“可真是,不听话啊”他低声道。
那时我并没有想太多,只是嘱咐了两遍让他一定要去医院打疫苗,清理伤口。
晚上打开门,我收到了一只布偶猫,很美貌,却蠢兮兮,我叫她大福。
当我如今点开众多视频中的一个时,才堪堪有了答案。
那房间的配置就是在活动的更衣室,另一个特殊更衣室。
他卷起衬衫的暗色格的袖子,解开了领口的扣子,先是站在那里一边欣赏这女孩自己脱完衣服换上性感内衣,摘下手腕上一款样式简单的手表。
小心的搁在桌案上的金丝绒布上
可笑吗?即使在这个时候,在这个旖旎又肮脏的时刻,他还是书卷气十足的气质
那是我为他买的第一支手表,并不是那么有名的牌子,却花光了我实习时第一笔工资,新推出的款式,我想他一定喜欢。
我记得他拿到手表那一刻眼睛里的雀跃无比,他紧紧抱着我,抱的我几乎喘不过气来,像个小孩子一样抱着我扑到床上。
他吻着我,一刻也不停:“明仪,我真幸运”
如今她在另一个陌生年轻的女孩面前,
女孩下意识抓住了他的手腕。
他吃痛地叫了一声,甩开女孩的手,他看了看手,下一秒就扯起女孩的头发将她往墙上狠狠撞,女孩像块破布一样倚着墙缓缓倒下。
我眼尖地发现沙发上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是一张员工证,她是来酒店的,盘起发,很乖,很小。
李媛媛,那是她的名字。
“我额外加三倍的钱“
”帮我找个女孩“
”她叫李媛媛“
我扔掉手机,似乎在一刻有些茫然。
平板上的视频定格在他脱下表的那一刻。
三个小时以后,我戴着墨镜坐在开向机场的车上,
我在路上打算给程明礼发信息。
程明礼是我哥,三十四岁,不务正业,好玩浪荡,常年混迹于各大声色场所,只担了个董事的虚名,来自家公司上班的那天不是因为他喝的足够醉,就是因为秘书足够辣。
是个在我结婚那天预定了直升机,方便我哪怕戴戒指前一刻反悔了,也可以及时逃婚的疯子。
“为什么?”他那时问我“为什么非得结婚不可?”
“他爱我,也保护我”我握着花束,看着远处觥筹交错间的那人轻声回答。
一大段话删删减减,最后只留下了几个字。
“我想见你”
过了半分钟他发来一个境外赌场的定位。
“过来”他说。
我到当地时还是傍晚,天还没黑,街边五彩的霓虹灯就已经早早点亮,街头充斥着各异肤色和语言,人声熙攘,宛如白昼,是一座名副其实的不夜城。
路旁的女孩们手里夹着烟谈笑打闹,她们穿着亮色的紧身裙,腰肢一扭,相继挎上路过男人们的手臂。
咸湿的风吹散了她们微卷的长发,像首软调子的歌。
有个腼腆黧黑的少年凑上来兜售手里廉价的镀银串子,他的口音浓重,似乎是新手,又害羞地结结巴巴说不全话,只会一遍遍翻腾着串子向我展示。
我本来没心情买,却在抬头看见男孩眼睛一瞬间改变了主意。
真像宋子渊。
以前的宋子渊。
眼睛黑白分明,干净又温和,像林中溪旁汲水的麋鹿。
“剩下的作小费“我将一张大面值的美元塞入少年的衬衣兜里,随手拿了一串小鱼吐珠的戴上。
他惊讶地咧开了嘴,捂着口袋笑得露出八颗大白牙,止不住地连声道谢。
我摆了摆手。
除了那双让人难以忘记的眼睛,我对宋子渊的初次印象也就止步于此了。
那时候我有男朋友,第一个男朋友,是一段眼里除了他再没有别人的时光。
他姓汤,是学校的特招生,能够几秒钟之内心算四位数乘法,张开眼睛笑眯眯地告诉我正确答案,每天打着好几份**补贴家用,校服刷的皂白,大大咧咧没心没肺,每天都笑的阳光灿烂。
他喜欢踢球,每天我都抱着两瓶水去球场上等他,看着他进了球后高举着双手朝我跑过来。
“程明仪,程明仪,你有没看到!我刚才简直就是盖德穆勒附体欸!”
那时我才十七岁,我真的以为能和他过完这一辈子。
后来,偶尔我也会想,如果这样,那一辈子大概会很开心。
但我长大了,念大学了,工作了,嫁人了。
他永远留在十七岁。
留在了学校的天台上。
当时我情绪太过歇斯底里,每天只是止不住的哭和做噩梦,刚开始还能遮掩,过了段时间,在不得不出席的场合上摔了酒杯后,立马就被我爸打包流放到了国外。
他一直都很有修养,也不曾动怒发火,只是掀起眼皮,像看一个濒临破产的项目一样,语气冷淡地给我下了一道逐客令:
“没想清楚的话,就不用回来了”
程明仪是程家的女儿,不能败坏程家的面子,不能做程家的耻辱,我晓得的。
我被安排在了麻省念书,书是没念进去多少,光在最后一排睡觉了。
有时照着镜子都会被自己吓一跳,脸上是病态的不正常的苍白,烟熏妆,长长的假睫毛,戴着唇钉,午夜醒来就就去喝酒。
整个人就像个鬼。
留在我身边的,净是些怂恿我刷爆信用卡的酒吧朋友。
有一天我选了一堂我自己都不记得名字的课。
宋子渊走了进来。
那时的他已经不太像只小鹿了,倒像一位完美无缺的猎手。
气质温良内敛,举止优雅贵气。
他坐到了我边上,正视着前方,展露了一个浅淡的柔软的笑容。
像是一路挣扎颠沛的旅人,在长途跋涉之后终于看见了热腾腾的散发着昏黄光晕的民舍,松了一口气便柱在门口再也走不动的感觉。
真是奇怪,我那样想着。
他鸦黑的睫毛轻轻颤抖,声音有些哑:
“程明仪,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