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三十年主母后,我抛夫弃子了 已完结

当了三十年主母后,我抛夫弃子了

分类:古代言情 作者:游鱼 主角:段平沈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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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了三十年主母后,我抛夫弃子了》小说介绍

《当了三十年主母后,我抛夫弃子了》是一部打动人心的作品,讲述了段平沈仲书在面对生活考验时的成长与坚韧。段平沈仲书经历了许多艰难的抉择和困境,但通过坚持和勇气,最终找到自己真正的价值和人生意义。这部小说充满温情与智慧,“都是群敢做不敢当的懦夫!”1看到那封书信时,我正在书房里看书。年纪大了,子女都已成家,我没什么事……将引发读者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

《当了三十年主母后,我抛夫弃子了》小说试读

01

知命之年,我儿孙满堂,夫妻之间相敬如宾。

我以为自己是幸福的。

直到看到夫君和另一位女子的书信来往。

数量极多,从三十年前一直联系至今。

他不以为意:“一个老友而已,你何必如此斤斤计较!”

连我疼爱的儿子也说我小题大做。

我笑了,扔下和离书转身就走。

“都是群敢做不敢当的懦夫!”

1

看到那封书信时,我正在书房里看书。

年纪大了,子女都已成家,我没什么事可做,便时常到书房里找书翻看。

往常总看些游记,今日我却拿了本兵书。

刚刚打开,一封薄薄的书信便掉了下来。

我捡起来,一缕幽香已经钻到了鼻子。

信纸有些发黄,上面还有些花样,边角有些磨损,看样子已经有了年头。

我打开信,上面是娟秀的小楷。

「沈郎,见字如面,上次你我一起栽种的海棠,如今已经开花了,下次为我戴在头上可好?近来听闻湖边常有泛舟吟诗的,我们下次便去那里玩吧。」

海棠,沈仲书的书房里正摆着一盆。

如今就在我手边,开得正娇艳。

我曾经问他怎么想起来种花了。

沈仲书只说:「读书多了,换换颜色罢了。」

沈郎,叫得如此亲切。

落款只有一个婷字。

我想到了一个人,却不想相信。

沈仲书年轻时曾为了一个女子闹翻了天,可惜那个女人是个罪臣之女,被充当了官妓。

我依稀记得名字叫做宋初婷。

只是后来我们两家结亲,沈仲书说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后来他对我虽没有多宠爱,但也给足了我应有的体面。

我便以为他早就放下了。

将一排的书架全都翻了一遍,我找到了十余封书信,最早的一封,甚至在三十年前。

无一例外的,全都放在兵书里头。

我一一打开,细细地读了。

三十年前,家中办满月宴,沈仲书却说宫里传唤,他要马上走。

留下我照顾所有人,那时我刚刚生了小女儿,身体还没恢复好。

却仍旧体贴着他,让他去忙,家中一切有我,那一天,我到了快鸡鸣时才睡。

原以为他真的是公务繁忙,可信中写了,那一天,他们下了江南,看遍了山水。

夜里小女儿啼哭声不停,我被折磨得心浮气躁,却仍旧只能静下心,耐心地哄着。

沈仲书回来时,距离家宴已经过了七天。

「平平,急事调遣,我去江南办事,这些天辛苦你了。」

说完,他递给我一支金钗。

「时兴的玩意,看那边人都戴着,便也给你带回来一支。」

我顿时觉得即便忙这么久,心中也是高兴的。

可从书信里我得知,在江南时,他陪宋初婷吃遍了当地小吃,江南的时兴料子,五两银子一匹,沈仲书出手便是十匹,即便是送给我的金钗,也没少了那个女子。

我为了家中的开销,在自己身上极力节省,直到沈仲书升官以后才好些。

可没想到节省下来的银钱,也是给别人做了功夫。

五两银子,一个一等丫鬟半年的月例,也就这么多了。

将书信看完,已经到了傍晚。

信中女子的绵绵情意,谁都看得出来。

而沈仲书将这三十年来的书信都保存得如此完整,也足以看出来,他对宋初婷有情。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娶我?

2

沈仲书回家时,我仍坐在书房里。

这么多年了,**持着这个家的里里外外。

依稀记得沈仲书还是个八品小官,需要银钱打点上司时,我毫不犹豫地拿出了自己的嫁妆。

母亲总是说夫妻一体,互相帮衬才能走得更远。

我做到了。

沈仲书这么多年来也对我尊敬有加。

可心中还是控制不住的酸涩。

「这么晚了,怎么还坐在书房里,用饭了吗?」

我没有回答,沈仲书将书房里的蜡烛全部点燃,才看到坐在正中央的我。

旁边都是散落的书信。

他顿了一下,将我扶起身。

「地上凉。」

我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和我共度了三十年人生的男人。

说道:「和离吧。」

沈仲书将书信一一捡起,放到抽屉里才和我说:「平平,我们都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不过一个老友而已,你何必这样?」

老友?

什么老友能说出「时光荏苒,盼与君共度良宵」这样的话?

而这种话语,在信中多不胜数。

「沈仲书,为什么将东西放在兵书里,你很清楚。」

他脸色苍白了些,没有说话。

曾经我并不是这样的。

我的父亲是从五品游骑将军,我自小在马背上长大。

从前最爱骑马观花,人人都爱调笑我,叫我:「小女将。」

还在闺阁时,我以为这样的日子我可以过一辈子。

那时,我也听到了一些沈仲书的事迹。

他为了个罪臣之女,在家中闹起了绝食,非要娶她。

可宋家罪状极多,触怒了天子才被判得如此之重,在那节骨眼上,没有人敢去触霉头。

沈夫人死活不同意,哪怕沈仲书都快将自己给饿死了。

最后是大夫给人救了回来,从那以后,沈仲书好像就变了。

他不再招猫遛狗,开始认真地准备科举。

中了举人后,便来我家提亲。

我本不愿意嫁给他的,毕竟他心中已经有了别人,而我段平只想要对方心中只我一人。

年轻气盛的时候,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当时他来家中相看时,我直接上了马出门,留他吃了一嘴的灰。

可沈仲书偏偏不放弃,整天不是送吃的给我,就是下拜帖叫我出去玩。

我烦不胜烦,却突然得知沈仲书失踪的消息。

看在他给我送了那么多吃的份上,我也加入了大伙一起寻找他。

原来他被流窜的匪贼给劫走了,等我碰到他时,他衣衫破烂。

后面还有几人在追。

他们的剑像流星一般射过来。

「上来!」

沈仲书没练过武,动作慢,匪贼又追得紧,眼见有两人就要追上来,我提起剑杀了人。

他们的血喷到了我脸上,温热的。

我愣了一下,却被沈仲书催促着快走,后面还有人。

来不及想太多,我骑马将匪贼甩开。

回家时,却发了高烧,梦里都是两个匪贼死去的脸。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练过武,家里的兵书也积了灰。

后来是沈仲书一直陪着我,我的情况才慢慢好转。

对于亲事,我也渐渐松了口。

沈仲书也亲口和我保证:「我和宋初婷的事,只是年少不懂事,我保证,这辈子只会有你一个人。若有虚言,我不得好死。」

沈仲书,你怎么还是违背誓言了呢?

3

「当初你自己说违背誓言不得好死,不知道你说话算不算数?」

沈仲书揉了揉眉头,他如今也不是当初那个年少轻狂的少年了。

「若我真的做了什么,要我去死又如何?可我早就说过,我们只是朋友。」

我想笑,却实在笑不出声。

不过是打着朋友的名义行苟且之事罢了。

「你在想什么,你自己清楚,和离书我会托人拟好。」

我说完,便走了出去。

「离开这个家,平平,你还能去哪儿?无论如何,这些年该给你的我都给你了。你一定要这样气我吗?」